罪惡感這詞,由於是日常生活廣泛被使用的語詞,通常愈被廣泛使用的語詞,常會被賦與多元的內在意義。但是在溝通者之間,可能不會察覺到他們之間在使用時有差異,這可能是大家在溝通時,就只想到自己認可的部分,而誤會以為大家都是一樣的。像「罪惡感」這種有著多重意義做內涵的語詞,最常見的差異是,到底罪惡感是個好的概念?或者它根本就是一種磨人精?只是讓人變得疲累不堪,甚至變成被這語詞所害呢?
其實在日常裡,都可以看見這些現象,就像說,有人以某人缺乏罪惡感的能力,而做出某些惡行後仍不認錯,這是常見對於罪惡感的運用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就會衍生出如何要讓對方有罪惡感的能力,不過坦白說,這可能是相當不容易的事。這種罪惡感的存在,需要有源遠流長的心理基礎,才會有合乎現實但也具有理想性的運作,可以發揮它在社會教化或文明性的基礎。最極端的缺乏罪惡感的惡行惡狀,大致是屬於反社會人格,這也是我們說,並不是那麼容易從缺乏罪惡感到變成有罪惡感,雖然精神分析家溫尼科特曾有文章表示,非行行為是一種希望(deliquence as a hope),這是指青少年或之前的某些非行舉動,常是有著吶喊希望被看見被關懷的潛在訴求,只是如果在更成年後,由於相關的連帶收獲(secondary gain)過多且固著了,要真的改變成有罪惡感,並減少非行行為,的確不易,這也是何以需要法律來當做處理的手段了。
至於另一種不同樣子,卻也是被稱為罪惡感的是,它是極度的理想化的化身,由於可能未做到什麼事,而使得某件不幸的事發生了,或者僅是擔心某些不幸的事,會因他的未完美注意而發生,以致於可能會帶來災難,因此花了極大的心思,想要維持這種理想性和完美性。只是現實上,這是不太可能做得到,尤其是在疫情下面對病毒,只能一步一步收集訊息往前走,無法有一個起步就完美的想法和做法,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常也會讓和他互動的朋友家人或同事感到挫折,而常見的挫折是,期待自己可以說服他,不要那麼要求完美,不要那麼理想化,卻遭到了否定或怨懟。
這種方式常更只是讓當事者覺得對方不在意他,不了解他的想法,自然會使得他和周遭者的互動處於緊張狀態。這種情況的僵持,有時候會讓他人覺得,他怎麼像是要讓自己一直有罪惡感,也要讓周遭者也陪同他要有罪惡感,這些罪惡感大致有著類似的地方是,都是充滿著理想性,但是那是難以被落實的理想性,而且同時也是拒絕被指出來那是難以落實的理想性,就在這種環環相扣的張力,讓人和人之間的互動常會陷進某種難以打開的死結裡。
由於兩方都覺得自己的想法是對的,是最有理想性的,因此很困難真的看見,就算是最理想的想法,如果難以落實,也許需要分成不同層次來逐步實現,不過這種情況下的理想性是種硬梆梆的團塊般,很困難如期待的,是否可以如同堆積木般把理想性分成多次來實踐,但是如果這樣子就是不夠理想了。
這些難題可能出現的內容,隨著個人會不同。有些人是集中在某個工作上的問題,有時是放在對方或自己曾說過的某句傷人的話,或者有時候糾結在無法有個百分百完好的方式來處理某些事,例如面對不知何處的病毒,就是一件令人挫折,令原本期待可以掌握人生的理想期待都被打敗了,而且還被看不見的敵人打敗就更多挫折。而這種反應,可能有著內心看不見的潛在心理在作用著,因而和外在環境的因素相互加成而更加挫折,而且以罪惡感的方式出現。
因為如果無法做到那種理想的期待,可能家人或朋友會因此遭到困局,然後就在這種罪惡感上打轉,這種情況,容易讓人以為,只要弄清楚這些外在環境的事實,就可以打散罪惡感,只是由於常是有著內在潛藏的理想,因而讓他很難讓罪惡感被打散,因為這會被自己解讀為自己已放棄那些理想了。
我們做這些描述,可能仍很難讓你直接運用,來說明對於處於這種情境下的了解。不過對於第一線的相關專業者來說,我們相信如果能夠了解這些可能性,就相對的不會被捲進這種無止境般的罪惡感,當我們能夠不被捲進去,至少就不至於加強對方原本罪惡感的強度,而變成一種惡性循環,雖然我們常常也是要在這種互動裡一陣子後,才會發覺自己的罪惡感要剎車,而這常是臨床工作的實情,也甚至任何工作者都很難完全避免,只能在事後一陣子,才驚訝地發現自己陷在和他人的罪惡感的漩渦裡,如何讓我們隨著經驗能夠早點察覺,倒是更重要些,以避免完美的期待自己不會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