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身心壓力照護專案

新冠疫情身心壓力照護專案

精神遠距醫療照護資源使用須知


【適用對象】

  •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逕洽地方衛生局,由衛生局轉介至指定視訊診療之醫療機構,安排看診。
  • 一般民眾:暫定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為止,得視訊診療;慢性病複診病人,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可採電話問診。
  • 執業中醫事人員:可使用「醫事人員 COVID-19 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補助六次心理諮商費用。

【需準備事項】

身份證字號、健保卡、診所指定之通訊軟體。

【通訊就診流程】

  1. 以電話或網路聯繫下列診所預約掛號通訊診療。
  2. 提供身分證字號讓醫師先行查閱健保雲端資料。
  3. 經醫師判斷,採用視訊/電話/實體診療。
  4. 下載院所指定軟體,等待院所連線。
  5. 開始視訊診療,出示健保卡讓醫師截圖拍照。
  6. 完成視訊診療,由代理人至院所過卡領藥,或由診所藥師送藥過卡。

【醫事人員 COVID-19 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 為支持因疫情及照顧病人影響,出現不安、憂鬱、焦慮、痛苦或失眠等情緒或症狀之執業醫事人員,即日起至111年7月5日止,可申請心理諮商補助單次兩千元,共六次服務,每次服務不少於四十分鐘。
  • 本專案院所除參與方案,提供心理支持、輔導、會談外,更有全面醫療團隊,配合就診需求,提供務實合理之健保醫療服務,持續照護身心健康。
  • 就診流程:
    1. 以電話或網路聯繫下列診所詢問機構是否已與所在地衛生局合作,提供該方案服務,並預約掛號心理諮商。
    2. 視需要實體或通訊諮商,就診時需出示執業執照。
    3. 第1次心理諮商需填寫「心理諮商知情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