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依據特管辦法第27條之1及第27條之3,受理116年1月1日前已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32個案例及「美容醫學手術」30個案例之申請,由本會依「特定美容醫學處置及美容醫學手術案例認定作業規範」審查通過發給證明。
【特定美容醫學處置】專區
| 審查區 | 補件區 | 複審區 | |
|---|---|---|---|
| 受理日期 | 即日起至116年1月1日止 | 審查結果到後14日內 | 審查結果到後10日內 |
| 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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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認定應補交案例 | 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者 |
| 費用 | 每件申請費用新台幣25,600元整 | 補件費每案收費新臺幣2,000元整;補件費用累計最高以新臺幣24,000元整為上限。 | 每件收費新台幣24,000元整 |
| 申請連結 | 我要申請 | 我要申請 | 我要申請 |
【美容醫學手術】專區
| 審查區 | 補件區 | 複審區 | |
|---|---|---|---|
| 受理日期 | 即日起至116年1月1日止 | 審查結果到後14日內 | 審查結果到後10日內 |
| 申請對象 |
|
審查委員認定應補交案例 | 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者 |
| 費用 | 每件申請費用新台幣24,000元整 | 補件費每案收費新臺幣2,000元整;補件費用累計最高以新臺幣24,000元整為上限。 | 每件收費新台幣24,000元整 |
| 申請連結 | 我要申請 | 我要申請 | 我要申請 |
| 備註 |
送審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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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02-2752-7286#153楊小姐(案例審查組)、#121蕭小姐(課程學分組)、#134謝先生(機構認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