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服務

求職登錄

會員服務刊登聲明

  1. 本網站僅提供會員刊登徵才、求職、醫療診所租售及器械廉讓等訊息,刊登此範圍以外之內容、文字,會員須自行負完全責任。
  2. 刊登資格限制:限本會會員
  3. 刊登類別及限制:
    1. 求才看板:限醫療院所之負責醫師徵求各科醫師(各類醫事人員)。
    2. 求職看板:限會員本人求職待聘。
    3. 醫院、診所租售:限醫療院所之負責醫師會員租售現有之醫院、診所(須符合本會會籍登記之院所所在地)。
    4. 醫療器械廉讓:限會員之醫療院所內之二手醫療器材。
    5. 每人每次限登錄一筆資料,電腦於30日後自動刪除,有需要者可再次重新登錄。
    備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性別、年齡…等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4. 刊登內容如出現爭議、汙衊等不當用詞,本會有權不經通知立即刪除會員所刊登之資訊,情節嚴重者,得終止會員使用服務之權利。
  5. 經查核廣告內容不符第三項規定者,本會得拒絕刊登。
  6. 廣告內容不代表全聯會意見,廣告內容之真實性請自行查證。
  7. 如會員刊登之資訊致生損害於他人,或違反法令致本會受第三人追究或受主管機關處分時,會員應負相關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