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員反應「C肝藥品費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以下稱C肝收入)」報稅問題,經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確認,扣繳憑單金額內含C肝收入,爰於申報收入時,須扣除C肝收入,費用亦將C肝點數自核定點數扣除。
二、依112年5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財字第1120650438號函釋(諒達),109年度起,已將「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個別開立扣繳憑單(執業別代碼:57),惟「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費用」,自112年度起才會個別開立扣繳憑單(執業別代碼:59)。
三、本會112年5月15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558號函(諒達),其中「111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涉及C肝收入之報稅情形三及報稅情形四,更正後版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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