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掛號費參考範圍公告
感謝衛福部採納醫師公會全聯會建議
113.3.5
為維持醫療機構營運及優良之醫療品質,真正保障民眾健康權益,本會向衛生福利部陳情反映掛號費參考範圍相關困境,其自公告以來已逾十數年,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逐年攀升,醫療機構行政管理相應支出亦隨之增加,早已不合時宜,全聯會與衛福部多次協商,建議廢止管制掛號費相關函釋,回歸市場機制。
現衛福部採納全聯會建議,113年3月4日函復公告即日停止適用行政院衛生署99年6月21日衛署醫字第0990208572號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惟為維護民眾就醫權益,並促進資訊公開透明,以利民眾選擇,各醫療機構仍應將所訂之掛號費收費額於機構明顯處張貼與標示,以周知病人。另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為協助民眾了解掛號費調整情形,得請轄內醫療機構將其掛號費調整情形,陳報於該管機關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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