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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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醫療院所進行112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彙整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供參】


協助醫療院所進行112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彙整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供參

一、申報112年度執行業務所得,依財政部11321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61691號令「112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之適用費用率、財政部113329日台財稅字第11304006001號書函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426日健保醫字第1130661829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分列項目表」中央健康保險署業已函請各分區業務組於1134月底前上傳至VPN網站提供下載;若有需要紙本者,可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申請索取。

三、為協助醫療院所進行報稅事宜,本會製作【112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並提供相關函文供參(如附件)

四、112年度分列項目表依財政部11131日台財稅字第1100704700號函示,COVID-19疫情期間,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及醫療(事)機構取得相關收入徵免所得稅」,另分列項目表註二第1點已臚列前揭免稅項目金額。

附件檔案:
  1. 醫師公會全聯會【112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
  2. 113.2.16.財政部公告「112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3. 113.3.29.財政部公告, 112年度中、西醫師健保收入適用之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調整為0.875元
  4. 111.3.1.財政部公告相關收入免稅項目
  5. 112.5.5.財政部函釋「C5案件免稅」規定
  6. 112年度分列項目表(樣張)
  7. 108.4.12.財政部C肝96%令
  8. 112.5.15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起配合個別開立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扣繳憑單(9A-59)
2024/05/02 | 點閱率: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