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依據114年2月18日第13屆第7次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會議結論,於114年3月3日以全醫聯字第1140000246號函建議疾病管制署,提供第一線醫事人員麻疹防疫措施建議事項,114年3月14日疾管署函覆本會如下:
本會建議 |
疾管署函覆 |
建議疾管署考量1976年前曾發生麻疹大流行,民國70年前出生者多具有麻疹抗體,如醫療院所人員為民國70年前出生者,於接觸確診病患時,可免除或減輕隔離之相關規定。 |
本署前於本年1月召開專家會議針對 修訂具麻疹免疫力條件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接觸者返回工作條件等議題進行討論,並將再提案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研議確認。 |
建請疾管署提供麻疹MMR疫苗予醫療從業人員施打,以維護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之健康,持續守護全國人民健康安全。 |
本署自112年起公告之醫院感染管制查核基準,已將「1981 年以後出生之高風險單位、全院新進人員須提出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或完成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接種紀錄,應達 80%。」列為員工保護措施項下應符合項目,並請醫院依據相關指引與建議訂定全院疫苗接種計畫,以強化第一線醫療人員之健康保護。另,請醫事服務機構依其風險評估及實際需求,訂定各院所預防接種計畫及採購所需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