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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務
管制藥品管理局售價調整時
健保支付價格調整之生效日計算方式
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所收載屬行政院衛生署管
制藥品管理局取得藥品許可證之藥品,當價格調
整時,其健保支付價格調整之生效日期,如何界
定?中央健康保險局表示,因其販售價格係經行
政院衛生署核定,故以該價格即為健保支付價
格。
又因其價格之調整影響特約院所之申報,因此中
央健保局針對管制藥品管理局販售產品售價調
整,訂定其健保支付價格調整之生效日期計算方
式如下,特約院所若有使用管制藥品時申報應多
加留意:
(一)管制藥品管理局公告調整售價之日期為當月
十五日(含)前,則新健保支付價以該新售價核
定,並自次月一日生效。
(二)管制藥品管理局公告調整售價之日期為當月
十五日以後,則新健保支付價以該新售價核定,
並自次次月一日生效。
2001/06/27 | 點閱率: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