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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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審查院所時應秉持民主程序
健保局函復將謹慎辦理相關事宜


中央健保局某分局函轄區特約醫療院所90年4月
至12月份不定期派員至各特約醫療院所為實地審
查,則全區之特約醫療院所因此項告知,必須於
長達九個月,近一年之時間準備接受該分局之不
定期登門察訪,而所謂實地審查,包括「已申報
醫療服務點數項目之服務內容」,漫無範圍,應
追溯至何時?此等未秉持公正公開與民主程序之
作業方式,不僅對特約醫療院所造成極大之困
擾,且有損特約醫療院所之合理公平權益。
為維護特約醫療院所之合理權益,本會建請健保
局督促所屬健保分局應遵循行政程序法立法精神
及行政行為之原則與方法,對特約醫療院所進行
醫療服務之審查。
健保局對此已函請所屬分局謹慎辦理實地審查相
關事宜。健保局並表示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五章「實地審查」,係該
辦法於89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新增之條文,為免
各分局執行方法不一,造成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
困擾,請該分局於函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實
地審查時,明確說明審查目的及時間。
2001/05/31 | 點閱率: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