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病歷同意查詢聲明書遭偽造
本會建請健保局改進現行措施
本會建請中央健保局檢討改善現行保險公司提出「同意查詢聲明書」,即可申請病患(被保險人)病歷相關資料之措施,以避免實務上常發生有偽造「同意查詢聲明書」中病患簽名而查詢之情形,造成特約院所困擾及有違法之虞。
據會員反應,有保險公司人員持偽造之病患「同意查詢聲明書」,向健保局查詢病患就醫病歷等相關資料,並發生保險公司對病歷內容解釋與原病歷登載內容出入,致使病患遭受拒保。類似此等情況,恐引發病患與特約院所間之糾紛並有涉及違法之虞。
查醫療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醫院對出院病人應依病人要求掣給出院病歷摘要」。據此,醫療院所提供病人病歷資料需經病人同意;惟實務上常發生前述持偽造聲明書向健保局查詢之情形。故本會建請該局檢討改善現行措施,加強並注意向病患(被保險人)確認,或增加查詢時應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病患隱私權並減少特約院所不必要之困擾。
2001/10/26 | 點閱率: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