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重要會務

籲請會員注意自身繳交會費狀況,避免權利受損甚至須負違法責任


為維護會員於法律上及公會中應享之權利,籲請會員注意自身繳交會費狀況,避免權利無端受損,甚而須負擔違法責任

醫師執業應加入醫師公會並依公會章程繳交會費,為醫師法、人民團體法暨醫師公會章程明文規定。醫院為符合醫療法、健保法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對於醫院內醫師人數設置及醫院評鑑之規定,協助收繳醫院內服務醫師會費,醫師公會表示感謝;惟近日有部分醫院擬不將醫院服務醫師應繳交醫師公會之會費按期繳交公會,此舉將嚴重影響醫院服務醫師福利,如醫師公會會員福利團體壽險之保險權益資格即其中之一。籲請醫院服務醫師注意院方代為繳交醫師公會會費狀況,勿讓自己權益受損。

醫師公會為醫師及醫院爭取權益不遺餘力,如調高醫師診察費、處置費等醫師專業費用;為醫院爭取健保IC卡等管理費用,皆為醫師公會努力爭取者,醫師公會會務運作及相關醫療政策、全民健保等重大議題與相關法案之修訂、研擬,醫師公會皆徵詢會員暨醫院意見,為醫界爭取權益。倘醫院將醫院服務醫師應繳交之會費在醫師不知情之狀況下滯交,形成服務醫師未繳交會費,將造成服務醫師立即喪失團體福利壽險資格,並終止原享有之一切會員權利,嚴重傷害醫師權利。且會員違反醫師公會章程規定滯納會費,依情節輕重,可分別予以警告、停權、除名之處分。

爰此,倘醫院故意或疏失,造成醫院服務醫師未繳交醫師公會會費,讓服務醫師承受違反醫師公會章程及醫師法、人民團體法規定,而承擔受處分或被視為自動出會,除影響服務醫師應享團體壽險資格之外,甚而負違反醫師法之法律責任。如此重大損及會員權益事項,本會籲請於醫院服務之醫師會員密切注意自身會費繳交狀況,避免醫院枉顧服務醫師權益,而使服務醫師除喪失於醫師公會中應享權利之外,還需負擔違反法律之責任。
2002/07/02 | 點閱率: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