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重要會務

勞農保屬強制性社會保險
向院所調閱病歷不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為免造成醫療院所之困擾及有違法之虞,本會向
勞保局建議向醫療院所申請病人病歷影本時,須
附病人同意委託書正本。勞保局函復表示,同意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暨同條例施行細則
第六十一條、第七十六條第三項及農民健康保險
條例第二十一條暨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
第六十一條第三項之授權,本局為審核勞、農保
給付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調查與保險有關之文
件,各該醫院或醫師不得拒絕。又勞工保險及農
民健康保險係為落實國家保障勞工及農民生活之
強制性社會保險,行政業務部分屬公權力之執
行,有別於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之商業保險,得免
經被保險人或其親屬出具同意書。
又行政院衛生署前曾就本案於90年3月7日以衛署
醫字第0900008941號函復內政部、及該署中部辦
公室略謂:「勞工保險局為辦理社會保險業務需
要,基於法律授權,向被保險人就診之醫院所洽
調相關病歷資料,尚無不可,但為免增加醫療機
構成本負擔,應給予適當費用,有關病人之病情
資訊,並應嚴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在案。
據此,基於法律授權,自得向被保險人就診之醫
療院所洽調病歷資料,且衛生署函示亦認為尚無
不可。
2001/06/14 | 點閱率: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