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學金研修者之資格:
二、研修機構之選定、食宿及出國手續等事宜均自理。
三、2003年度武田科學振興財團獎學金名額及獎學金:
| 期間 | 名額 | 獎學金額 | 備註 |
| 六個月 | 二名(醫學院人員優先考慮) | 每名月支日幣25萬圓 | 商務艙來回機票 |
| 三個月 | 三名 | 同上 | 同上 |
※若每月平均住宿費用(含不能退還之權利金及保證金,但扣除水電與瓦斯費後)超過日幣五萬圓之部分,每月另最多再補助日幣五萬圓。
四、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請向所屬縣市醫師公會索取申請書,填妥後向所屬縣市醫師公會申請,逾期不受理。
◎附註:
受獎人應於西元2003年12月以前赴日研修。
服務醫師需繳附服務單位出國研修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