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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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醫院無辦理病房使用情形標示或作不實標示,將遭受違約記點處分


為改善保險特約醫院病床暨使用情形標示作業及保障保險對象入住保險病房權益,中央健保局重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病床暨使用情形標示作業規範」,所屬分局亦將加強進行轄區內特約醫院保險病床使用標示訪查輔導,如特約醫院無辦理病房使用情形標示或作不實標示,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以違約記點,請各醫院注意辦理。

目前保險特約醫院對於病床暨使用情形標示作業,多以看板或張貼方式標示總病床數、保險病床數、保險病床比率、收取差額病床數及收取差額費用等資料,惟尚有部分醫院未予即時更新資訊且無病床類別區分及病床床號之標示;且多數醫院未明確標示病床使用情形。爰此,再次籲請特約醫院注意標示內容,應包括:醫院各類病床數、保險病床數及床號、保險病床比例、收取差額病床數及床號、病房費差額等資料。另外,每病室應正確標示該病室各類病床之分配情形,如保險病床床號或差額病床床號等及其使用情形(含各類病床之佔床數、空床數及其病床號等資料)。

此外,中央健保局為提供查閱保險特約醫院各類病床資訊之管道,自91年9月1日起於該局網頁公布區域醫院、醫學中心之各類病床床數、收取差額病床床數及其病床號等明細資料。

2002/11/06 | 點閱率: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