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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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環保署規劃廢棄物清理配套措施
未有具體措施前 查核應以輔導為主


本會建議環保署儘速規劃醫療機構一般事業廢棄物後續之清理配套措施;在未有具體配套措施前敬請督促所屬縣市環保局對醫療機構之查核應以輔導為主。
據會員反映,環保署公告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部份感染性醫療廢棄物經滅菌後得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惟目前醫療機構配合經高溫高壓滅菌後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卻面臨無處可去之困境,對醫療廢棄物之清理未能發揮解套功能。又目前大部份診所之醫療廢棄物以空針為主,在依法高溫高壓滅菌後,後續處理管道不順暢情況下,仍需與業者簽約遭受高價格委託代處理牽制,不符經濟效益,在目前營運日益艱困環境下,有待主管機關輔導儘速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協助解決。並希在未有具體配套措施前,加強相關法令宣導,避免醫療機構被法令變更所誤導,並督促所屬縣市環保局對醫療機構之查核應以輔導為重。
2001/08/28 | 點閱率: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