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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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武田科學振興財團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獎學金研修者之資格:
1.應具醫學院校醫學系、科畢業M.D.,並持有醫師證書而通曉日語文或精通英語文者,且誓約於日本國大學醫學部、研究機關或病院研修終了後即時回台,在國內從事醫學教育或醫療業務者。
2.研修期間六個月者:
任職於醫學院或教學醫院之在職醫師年齡未滿四十歲者,研修回台後需提出研究報告書。
3.研修期間三個月者:
公私立醫院或醫療機關在職醫師年齡未滿四十五歲者,研修回台後需提出研究報告書。
4.現住台灣地區內者。
二、研修機構之選定、食宿及出國手續等事宜均自理 三、2002年度武田科學振興財團獎學金名額及獎學金: *居住東京都、橫濱市及川崎市者每月加付日幣二萬圓
*若每月平均住宿費用(含不能退還之權利金及保證金,但扣除水電與瓦斯費後)超過日幣五萬圓之部分,每月最高補助日幣五萬圓
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向所屬縣市醫師公會索取申請書,填妥後向所屬縣市醫師公會申請,各公會於10月10日前轉送全聯會,逾期不受理。
◎附註:1.受獎人應於西元2002年12月以前赴日研修
2.服務醫師需繳附服務單位出國研修同意書。
3.申請表刊登於本期第24頁。
2001/09/13 | 點閱率: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