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建議監理會及費協會,於寄發資料給委員時能副知本會
本會建請衛生署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監理會) 及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以下簡稱費協會),於召開委員會寄發開會通知、議程、會議相關資料及紀錄之同時,副知本會,以利會員及時了解該會之運作,促進全民健保的健全發展。
監理會及費協會為爭取寄發開會通知、議程及相關會議資料之時效性,現行做法均直接寄發至各委員所填載之收件處。為爭取時效並尊重各委員,部分收件處登載為委員個人住居所,本會均深感贊同。
現監理會及費協會已陸續完成新任委員聘任事宜,有鑒於該委員會委員係由各相關公、工、協會等團體推派,為充分反應相關團體意見,促進全民健保永續發展之目的,本會建請該會於召開委員會寄發開會通知、議程、會議相關資料及紀錄之同時,副知本會,以避免發生顧及委員收件之時效性,卻忽視原推派委員之相關團體了解該會運作之時效性。如此,本末倒置,對於原推派委員之相關團體恐造成極大傷害。
爰此,建立副知各相關公、工、協會等團體,開會通知、議程、會議相關資料及紀錄之機制,誠屬必要。
2003/05/05 | 點閱率: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