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出席「後SARS台灣重建計劃——健保給付,分級就診」研商會議
中央健康保險局於 92 年 6 月 20 日邀集本會、行政院衛生署醫政處、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小組、中華民國醫院協會、台灣健康保險學會、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等衛生相關單位,召開「後 SARS 台灣重建計劃—健保給付,分級就診」研商會議,葉金川教授主持。本會由黃常務理事松雄及陳常務理事宗獻代表出席,並在會後蒐集各級醫師公會建議,一併送健保局擬定時參考。
葉金川教授首先說明,本會議係緣於行政院於 92 年 6 月 5 日會議研商「後 SARS 台灣重建計劃」,訂定四大計劃目標 (社會關懷及秩序的重建;公衛及醫療體系的改造;產業經濟的振興;國家形象的宣導),並指定四大目標召集人 (陳其南政務委員;衛生署陳署長建仁;經建會林主委信義;新聞局葉局長國興)。其中,「公衛及醫療體系的改造」再細分四組,計有一、健保給付,分級就診-葉教授金川 (健保局),二、公共衛生及環境衛生-王教授榮德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國健局、企劃處),三、醫院管理-謝教授博生 (衛生署醫政處),四、改善餐飲文化-黃教授伯超 (衛生署食品處)。爰此,本次會議主要目的係在研擬後 SARS 重建。
依據中央健保局醫管處分析,因此次 SARS 疫情,社會大眾警覺醫院門診量大、住院照護不足,如何加強住院照護及如何使民眾願意接受分級醫療實為當務之急。因此,該局提出以建構分級醫療制度為目標,就修訂醫院總額門、住診比例、修訂醫院門診量、合理調整住院診療支付標準、研訂醫院感控品質指標、推動開立慢病連續處方箋、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試辦計劃與加強宣導分級醫療照護為規劃方向。
與會人員皆認為,應釐清建立「收治 SARS 病患」與「非收治 SARS 病患」之分級照護模式應不同且有區隔,並認為政府應儘速規劃 SARS 醫療體系 (如分佈、病床數、醫護人員等),以應付 SARS 的流行。此次 SARS 疫情的發生,突顯出在重症醫療、醫學教育、教學研究及社區醫療等方面應有所改善,同時主管機關應儘速訂定院所感控各項規範及感控品質給付,並提高加護病房、急診給付,以及獨立住院護理費,增加護理人力配置標準。
本會代表表示,醫療院所在 SARS 流行期間全力配合,不論是人力或是物資上付出了相當多的成本,期望政府能儘速發放相關補助,以解決醫療院所營運問題。同時,SARS 疫情突顯出民眾對健康資訊的需求,建議應建立民眾長期性諮詢管道,以提供民眾正確資訊。
會後,為提供中央健保局擬定分組計劃草案參考,本會蒐集各級醫師公會建議,彙整內部意見,提出本會建議如下:
一、有關「分級醫療」方案及協助醫院提升住院及急重症醫療服務方面:
(一)民眾部分
1.對於經轉診、轉檢之病人,應有實質的優惠。如經轉診病人之部分負擔應減少。
2.政府應善用媒體向民眾宣導,一般感冒及小病在診所看病。如需盡一步檢查,由診所醫師予以說明及轉診;另一方面,由衛生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成立「分級醫療促進委員會」,定期檢討實施成效。
3.建立轉診電腦化的標準及作業模式,讓病人不會覺得轉診麻煩,且能得到更佳的醫療服務。
(二)醫師部分
1.加強基層診所與醫院之互動,如鼓勵開放醫療系統,由醫院提供醫療空間及設備讓基層醫師運用,除了門診外,同時提供手術及住院服務,較易引導病人接受轉診模式,也能提供病患連續性的服務。
2.家庭醫師接受再教育及考試,以維持一定醫療品質,保障民眾就醫安全。
(三)醫院部分
1.配合支付標準修訂,逐步調整醫院門診量,同時提升醫院住院及急重症給付。
2.實施分級制度應考量各醫療區域之資源分布及地區特性是否合理。
3.經轉診病患之診察費予以加成給付。
4.嚴格訂定急診條件。
5.醫院合理門診量,依醫院規模訂定之,醫院醫師才有餘力照顧住院病人及研究。
二、相關配套措施方面
(一)醫院評鑑:
1.強化醫學中心之教學、研究功能。
2.醫院評鑑中,醫院層級訂定一定門診比例。
(二)醫療安全及傳染病防治
1.於醫學教育強化傳染病防治的觀念,由醫學系評鑑委員會擬定具體計劃。
2.定期舉辦傳染病相關課程,提供書面資料。
3.持續要求對感染管控之訓練及控制考核。以現有疾病管制局 (CDC) 之編制,難以全面有效掌握疫情,建議應劃分責任區域,形成強固的防護醫療網,由區域內之醫學中心及其他教學醫院負責平日區域內之訓練及考核,同時對於負責醫院應有相對之給付。
4.落實傳染病通報,有效的分享相關資訊,俾利各醫院能事先防範,同時經由防護網強化傳染病的防治。
5.雖然目前SARS疫情趨緩,負壓隔離病房需求量下降,但對於SARS期間各級醫院配合政策建置負壓隔離病房,應予以長期、固定補償。
三、其他
1.政府主動蒐集各國疫情,隨時發佈防範訊息。
2.改變藥品販售政策,擴大醫師處方範圍。
3.建立重大疾病或災害時,對醫療機構之補償辦法。
4.建立責任區域醫療網路,選擇責任醫院,負責整合當地醫療資源,除對區域內民眾實施衛生教育及疾病追蹤外,亦需負責該區域醫療機構人員之再教育。政府訂定考核辦法,提撥經費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及負責醫院定期考核,每季依評核結果分配、獎勵。健保局及縣市衛生局則針對負責醫院定期考核,以確保地區醫療品質。
5.改善目前各級醫院醫師人力招募困難 (尤其是住院醫師)。
6.醫療賠償金建議列入醫療成本,依風險高低訂定合理給付。
7.「給付」與「提昇醫療品質」一併考量,於各層級制定量化之品質指標及監控模式,列為給付依據項目之一。
8.建議鼓勵朝「個別醫院總額」發展,於現階段總額預算制度下,總額雖然區分不同部門,但實質分配方式,仍採論量計酬方式計算點值,若實施自主管理模式,訂定嚴格評核指標 (指標內包含鼓勵住院及急、重症服務),同時達到服務及品質提昇目標。
2003/08/05 | 點閱率: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