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診所醫療品質及確保病人就醫安全,本會參與研訂「診所安全作業參考指引」
為提昇診所醫療品質及確保病人就醫安全,本會參與衛生署研訂「診所安全作業參考指引」,衛生署日前發布衛署醫字第0920213288號公告該參考指引,希藉由「善意」、「可行」、「簡易」、「醫病雙向」之方針,作為診所安全作業參考之依據。舉凡診所設置X光設備、手術室、麻醉恢復室、產房或嬰兒房,或提供藥事服務、護理作業、檢驗作業、感染管制及病歷管理等,悉可參考本安全作業指引辦理,若本指引未明定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需提醒會員注意的是,本指引雖不具法律效力,僅具參考性質。但因其為衛生主管機關基於組織之職權,邀集醫界、藥界、檢驗、護理、放射等相關醫事團體所研議擬定,因此仍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準據之一,所以在相關司法案件上仍具有重要專業性質,因此提醒會員仍宜予以注意之,請會員盡量配合相關作業並多關切自身權益。
「診所安全作業參考指引」
(台灣醫界46卷12期)
2003/12/05 | 點閱率: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