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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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醫療資料通報系統整合計畫」,本會建議其執行方式應採雙向協商


本會建議中央健保局對「推動醫療資料通報系統整合計畫」執行方式應進行雙向協商而非健保局片面說明決定,以求經費運用發揮最大效益,全國所有特約醫療院所獲有公平合理待遇。

本會爭取會員醫療院所健保IC卡權益,包括設置、連線傳輸、維修、防毒等費用,並輔導以書面申報或委外代申報之診所,本會接獲中央健保局E-MAIL略謂已編列經費簽報「推動醫療資料通報系統整合計畫」,且業奉行政院核定同意,預定於11月17日召開「推動醫療資料通報系統整合計畫」說明會議,因時間緊迫本會隨即依健保局提供行政院核定「推動醫療資料通報系統整合計畫」資料,徵詢本會理監事、各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各縣市醫師公會對其執行方式之意見,在未取得共識前,立即建議健保局延後辦理說明會;惟未獲健保局採納,健保局仍恣意於11月17日召開說明會,且對之前核定執行方案大幅修正,完全改變原經費分配方案,並限二日內提出是否接受。本會第二次徵詢本會理監事、各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各縣市醫師公會對新方案之意見,因本案關係全國所有特約醫療院所權益,對於其執行方式仍有諸多疑義與意見,甚或窒礙難行。是以,本會行文建議健保局與本會能就各項問題進行面對面務實溝通協調,而非健保局片面說明決定,以求經費運用發揮最大效益。至於針對健保局提出方案,本會將把徵詢本會理監事、各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各縣市醫師公會對其執行方式之意見彙整後提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討論後辦理。

(台灣醫界46卷12期)

2003/12/05 | 點閱率: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