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實地訪查特約院所
藥事人員是否親自調劑
本會接獲會員反應,近來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針對特約院所中,藥事人員是否親自於該特約院所內執行調劑業務狀況(由其是午間或夜間時段),展開實地訪查。籲請會員注意,避免誤犯。
健保局於首次發現有藥事人員未親自於院所內執行調劑業務之特約院所,予以核扣該藥事人員於報備服務期間所申報之藥品費及藥事服務費;倘此情形未獲改善,嗣後再有類似情形,該局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卅二條第七款及「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第廿七條之規定,予以違約記點;若違約記點達三次後,仍有類似情況,依前述規定之第卅四條第二款及第廿八條第二項,予以停止特約一至三個月。
本會籲請會員注意,凡醫藥分業地區,特約院所藥事人員因故外出、請假或因其他因素,未親自於院所中執行調劑業務時,除符合醫療急迫情形者外,特約院所應依規定釋出處方箋,勿因保險對象請求而給予處方用藥,導致本身違反相關規定而受罰,影響院所營運及聲譽。
2001/04/27 | 點閱率: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