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就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對醫療院所之檢查向勞動部所提建議一案,勞動部函復(如附件)如下:
一、 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正自107年3月1日施行,勞動部將按分級管理概念,以影響勞工較多、資源較為充沛之大型醫院列為專案檢查對象。惟若為申訴陳情案件,各地勞政主管機關仍須依法實施勞動檢查。
二、 勞動部今(107)年度勞動條件檢查策略為「檢查與宣導並重」,除分級列管檢查外,各級主管機關將持續辦理宣導會,包括與雇主或勞工團體合作,針對其所屬會員辦理新修法令宣導會,以協助事業單位符合法令規定。至所提部分科別如有適法疑慮或困難
,可依相關程序尋求運用彈性措施之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