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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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糾法聲明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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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界對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下稱醫糾法)討論熱烈,讓醫糾法的訂定歷程與所面臨的問題得以清楚呈現,本會對此感到欣慰。但卻在少數討論內容中,發現有曲解事實現象,並以訛傳訛誣指本會黑箱運作,傳言醫界負擔補償金總額30%,係由蘇理事長清泉個人決定及恣意推動醫糾法部份「絕非事實」,爰澄清說明如下:

一、 全聯會對外行文內容均經內部相關會議決議,絕非蘇理事長清泉個人意見

全聯會各委員會討論通過案件必須再提理事會通過後,方可對外行文。

據此,全聯會10395日函衛福部之建議,係經相關醫療團體建議,復依103713日第10屆第6次醫事法規委員會結論,經提103824日第10屆第5次理事會報告通過後,以全聯會代表人蘇理事長名義對行文衛生福利部,內容完全依據理事會會議決議辦理,絕非如網路所稱由蘇理事長個人恣意推動。

二、 103.9.5本會行文衛福部建議係爭取「明訂」醫界負擔比例以三成為「上限」

醫糾法草案(103.5.29黨團協商版本)33條第5項有明訂「政府預算撥充不超過基金總額30%為上限」,為求公平,本會主張第32條第1項所規定之醫療風險分擔金亦應比照明訂不得超過基金總額30%,主要希望爭取醫界負擔比例之彈性空間。否則依草案規定政府負擔三成,則醫界負擔剩下七成的可能性大增。

三、 本會相關討論一向秉持公開原則,歡迎各界於本會網站「醫糾法專區」中提供意見。

醫糾法草案未正式提出時,本會對於相關議題,曾多次函詢各縣市醫師公會與有關醫療團體的意見,並提本會專案小組或相關委員會討論,會議記錄皆刊登本會網站、台灣醫界雜誌並副知各縣市醫師公會,從「未有黑箱作業」之情事。目前全聯會網站已建置完成醫糾法專區,務必讓所有資訊、決策過程公開透明,以利各界參考。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新聞聯絡人

蔡秘書長明忠 \   0918-112-298

發布時間\ 10456

2015/05/06 | 點閱率: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