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度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3月31日截止申請
一、申請對象: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設有職業醫學科(或部),提供職業醫學科門診服務。相關資訊請參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之規定。有意願申請之教學醫院,請於民國93年3月31日前,洽本會索取相關申請資料。
二、認定標準及相關規定請參閱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專科醫師規章彙編」或洽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秘書處楊淑芬小姐。
聯絡電話:(06)234-7207、(06)236-5228
E-mail: rebecca1765@yahoo.com.tw
地址:台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2004/03/05 | 點閱率: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