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公告醫院總額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之適用分區及科別
一、依中央健保署112年4月13日健保醫字第1120670768號公告副本(附件)辦理。
二、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之適用分區及科別為「中區耳鼻喉科」,並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