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7月20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認定對象:
113年7月31日到期之訓練醫院、112年度申請兒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未通過者、新申請認定之醫院及尚未到期之兒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
檢附資料:
1. 自評表(112年版)。
2. 計畫主持人5年內論文影本一篇。
3. 專任指導醫師執業執照影本。請依序黏貼於A4紙張
4. 計劃書
自評表與計畫書請書面列印,並請勿裝訂成冊,以方便準備委員資料
相關資料請至本會網站公告或文件下載
學會網站:https://www.pediatr.org.tw/
聯絡人:郭小姐
電話:02-2351-6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