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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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於112年6月16日以衛部保字第1120124019號令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2年7月1日生效。


本次修正,主要依據本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部門總額決定事項,調升基層院所門診診察費及放寬表別、新增診療項目及修正支付規範,及更新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權重表等。其中西醫基層門診診察費調整如下:

1.   基層院所門診診察費第一段門診量,其中一人至三十人次支付點數調升六點(含精神科門診診察費),其餘項目調升一點。

2.   新增「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加計」(編號00246C6)項目,限由聘有護理人員且調升其薪資之西醫基層診所,申報一人至三十人次門診診察費之案件時得以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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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 點閱率: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