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正,主要依據本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部門總額決定事項,調升基層院所門診診察費及放寬表別、新增診療項目及修正支付規範,及更新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權重表等。其中西醫基層門診診察費調整如下:
1. 基層院所門診診察費第一段門診量,其中一人至三十人次支付點數調升六點(含精神科門診診察費),其餘項目調升一點。
2. 新增「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加計」(編號00246C,6點)項目,限由聘有護理人員且調升其薪資之西醫基層診所,申報一人至三十人次門診診察費之案件時得以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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