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安挺樂靜脈注射品項(Actemra Solution forInfusion)短缺期間,病人中斷治療風險,中央健康保險署前函知自112年6月14日至112年9月30日止,案內藥品轉換為皮下注射劑型,免除轉換劑型時之該次事前審查案,相關執行事宜補充說明如下:(附件一)
一、 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6月14日健保審字第1120053304號函(附件二)辦理。
二、 有關前揭函示執行面,相關疑義案,補充說明如下:
(一) 該品項短缺期間的事前審查申請,仍按原申請期限申請續用。
(二) 靜脈注射劑型品項短缺期間,依劑量對照給予皮下注射型品項,恢復供應後,依原核定靜脈注射劑型劑量給予,期間的劑型轉換免除事前審查。
(三) 若病人欲續用皮下劑型,可於申請續用時申請皮下劑型。
(四) 劑量對照基準如下:原核准靜脈注射劑量≧6 mg/kg對應皮下注射劑型每週施打;原核准靜脈注射劑量<6 mg/kg,對應皮下注射劑型隔週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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