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8月18日以健保醫字第1120115756號公告(如附件1),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下稱即時查詢方案)」(如附件2),自112年9月1日起實施。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8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292號函公告。
二、 公告事項:
(一) 旨揭方案增修項次如下:
1. 三、(五)調整其他預算經費及用途。
2. 五、(一)新增附件5獎勵項目,共計2項。
3. 五、(二)調整附件5-1獎勵項目CT、MRI等56項之獎勵點數及牙科X光檢查之獎勵時效規範。
4. 六、(一)~(四)調整提升智慧化資訊獎勵之獎勵項目。
5. 七、(二)調整提升院所智慧化資訊機制、獎勵上傳資料之結算方式。
(二) 次修正即時查詢方案-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上傳檢驗(查)結果、人工關節植入物資料及出院病歷摘要格式說明(下稱檢驗(查)上傳格式)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上傳醫療檢查影像格式說明(下稱影像上傳格式)如下:
1. 檢驗(查)上傳格式:
(1) 新增表十一、全民健康保險慢性傳染病照護品質計畫之愛滋檢驗填寫規範,並配合修正表一及表二上傳欄位說明。
(2) 修正表一及表二時間欄位收載至「秒」(長度為13)。
(3) 新增表一及表二「就醫序號」欄位之「職災案件」填列說明。
2. 影像上傳格式:
(1) 除調整牙科X光獎勵規範:修正四、(一)、四、(二)3.及表一。
(2) 修正表二時間欄位收載至「秒」(長度為13)。
(3) 新增表二「就醫序號」欄位之「職災案件」填列說明。
(三) 考量院所調整上傳程式所需時間,檢驗(查)上傳格式及影像上傳格式修訂於112年10月1日起實施。
(四) 旨揭方案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又檢驗(查)上傳格式及影像上傳格式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與就醫紀錄查詢項下,請自行擷取。
(五) 本次新增【提升智慧化資訊獎勵】項目及內容如下:
(六) 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112年健保卡資料上傳格式2.0改版獎勵說明」重點摘要簡報,如附件3。(11/13更新)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