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6月25日以衛部保字第1131260358號令修正發布,自113年7月1日生效。


本次主要依據本年度醫院總額決定事項,醫院部門新增兒科及新生兒科加護病房之住院診察費、病房費及護理費加成規定及調升新生兒中重度住院診察費,另新增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二項及增修特定診療項目六項;牙醫部門配合專款計畫增修支付標準;及例行性更新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權重表(附表7.3)等。

附件檔案:
  1. 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
  2. 修正總說明
  3. 修正對照表
2024/06/26 | 點閱率: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