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鼓勵院所推動65歲以上長者及學齡前幼童接種流感疫苗,自113年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每接種1劑次再額外給予50元獎勵,以及當縣市之長者接種率達50%或幼兒接種率達60%,隔日起該縣市達標族群之獎勵提高至每劑75元,或全國長者或幼兒接種數達200萬人或50萬人,則自隔日起全國長幼流感疫苗皆提高至每劑75元。本獎勵計畫將於114年1月5日後依各合約院所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之接種資料進行審核及結算,並函請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撥付獎勵金予各合約院所。本獎勵計畫之「長者」定義為「接種年」-「出生年」≥65 歲;「幼兒」定義為出生區間107年9 月2日至 113年6月30日者。以上流感和新冠疫苗之院所獎勵金應有80%分配予相關醫師、護理師、藥事、行政等實際執行接種作業人員。此外,為鼓勵合約院所共同促進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加速達成接種目標,疾管署已於今年10 月 1 日公布「COVID-19 JN.1 疫苗合約院所接種獎勵措施」,針對今年 10-12 月期間達每月目標接種人次之合約院所給予接種獎勵與績效獎勵。(詳如附件)
其中學齡前幼兒至少接種1劑之全國接種數已於 113年11月25日達50萬人,爰自11月26日起,全國合約院所提供幼兒接種獎勵金已全面提高至每劑次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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