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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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公告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使用家醫大平台方案」


一、依據健保署1131120日健保醫字第1130665498(附件)辦理。

二、113年「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參與診所於本方案規定期限內登入家醫大平台,並於健保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回饋使用意見,經健保署確認符合獎勵條件後,撥付「家醫大平台使用獎勵費」。

三、執行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1213日止。每家獎勵4,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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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 點閱率: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