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保署114年1月23日健保醫字第1140101388號公告修訂「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如附件。
二、本次修訂重點摘要如下:
(一)修訂「符合獎勵指標第1項至第5項者,各給予核發權重」由20%下修為18%。
(二)配合ICD-10-CM/PCS轉版,修訂註4健保卡處方登錄差異率≦8%及註6初期慢性腎臟病eGFR執行率之診斷碼。
(三)相關參數配合年度修訂,餘同113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