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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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管理局:處方給予管制藥品時仍請院所審慎考量病情,斟酌給藥天數


為因應 SARS 疫情,對於民眾用藥,中央健保局因應措施中對診治醫師視需要可直接給予慢性病人三個月用藥,對此管制藥品管理局表示,為維護病人用藥安全,處方給予管制藥品時,仍請院所審慎考量病情,斟酌給藥天數。管制藥品管理局函示如下:
一、管制藥品藥性特殊,具習慣性及依賴性,慢性病人因病情需要,需長期使用管制藥品時,診治醫師經由專業考量於病情無慮情況下,審酌處方給藥天數,並囑咐病人遵照指示服用;另由於病人取得管制藥品之數量較平時為多,處方醫師及交付藥品之藥事人員,應請告知病人妥善保管藥品,避免因失竊而流為不法,造成濫用而危害社會安寧。
二、醫療院所診治癌症病人及區域級以上醫院依「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注意事項」之規定診治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因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藥居居家治療,在SARS疫情期間,每次處方天數放寬為:錠劑以28日為限,吩坦尼穿皮貼片劑以卅日為限,針劑以14日為限。
2003/07/08 | 點閱率: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