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保署114年6月2日以健保醫字第1140110837號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安寧緩和療護品質評核加成獎勵方案」,如附件,並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
二、旨揭方案申請期限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有意願參與之院所請依方案所訂評核作業程序,填具申請書函送所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