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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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學會建議「白內障手術診所廣告規範」敬請基層眼科診所遵循


全聯會已爭取若114年度西醫基層「提升國人視力照護品質」專款有剩餘,將提撥不超過2%經費作為「照護品質獎勵金」。但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時,將不予核發該獎勵金:

1.  經眼科醫學會確認違反學會制定之廣告規範。

2.  除東區外五分區白內障手術件數較113年度件數成長率大於等於「白內障手術專款管控可容忍之極端值」者,該區不列入獎勵金核發計算。

3.  經主管機關或健保署確認有使用車載或有不當廣告行為。

針對上述「廣告規範」規定,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強調:白內障手術為疾病治療本質,希望會員和眼科醫療院所本於專業,盡量不要有行銷招攬的商業色彩。

眼科醫學會建議,對外開放形式的媒體廣告(如社群媒體/公車/計程車)不要出現下列行銷字句,但院所內部衛教諮詢不在此限。

1.  飛秒雷射白內障

2.  功能性水晶體

3.  只需幾分鐘等標榜快速的字眼

是否違反上述相關規範,將由眼科醫學會白內障手術委員會討論後,送交該醫學會理事會議決。

附件檔案:
  1. 眼科醫學會提供白內障手術診所廣告規範
2025/07/04 | 點閱率: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