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114年7月4日以健保醫字第1140663234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專款計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