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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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一、115310日健保審字第1150670529號函知,有關本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41231日前屆滿,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健保署將自1155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8)案。相關資料可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及醫療服務/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5/醫療器材許可證註銷自11551日取消健保給付之相關函文及特材品項表(115.3.10新增),自行下載。

2026/03/25 | 點閱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