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保署115年4月16日以健保醫字第1150106885號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復健病房試辦計畫」,並自公告日起實施。(附件)
二、本試辦計畫由健保署公開徵求,本公開徵求將另案辦理,符合申請資格之「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承作醫院請於後續公開徵求規定時間內,函文向健保署提出申請,並副知所屬分區業務組進行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