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並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一、健保署於115626日以健保醫字第1150112544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自11511日起實施。

二、旨揭計畫自11511日起實施,其中本次新增之支付標準項目「追蹤管理加成費」及「糖尿病新收案整合照護費」自1157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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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 點閱率: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