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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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流感(Tamiflu)使用安全資訊(96.4.2)


  行政院衛生署於96年3月28日書函為確保病患用藥安全,有關克流感(Tamiflu)使用安全資訊乙案,請本會及醫學會轉知所屬會員,對10歲以上未成年(20歲以下)病患處方克流感時,同時應小心偵測發生異常行為的不良反應,並謹慎評估其用藥之風險與效益。
  據外電報導日本厚生勞動省鑒於近日發生兩起十多歲男童服用克流感後出現行動異常墜樓受傷事件,遂於3月21日要求廠商在克流感藥品說明書加註:
(一) 曾有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患者,於本藥服用後有異常行動,甚至有墜樓等事故的報告,但其因果關係不明,因此,如屬前述年齡層的患者、或有併發症、或上述病史等高風險的情況,原則上應停用本藥。
(二) 為預防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當小兒、未成年病患開始以本藥治療後,應注意(1)有可能發生異常行為(2)在家休養期間,前2天需有成人陪伴照顧,不可讓小兒、未成年者單獨一人。
(三) 此外,類似流行性感冒腦病等也有出現類似症狀報告,對於此類病患,應採取上述之相同處置。
2007/04/02 | 點閱率: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