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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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受災之民眾全民健康保險醫療作業須知


為加強莫拉克颱風受災地區就醫民眾之各項醫療需求,中央健康保險局依行政院衛生署98年8月13日「莫拉克颱風受災之民眾全民健保協助方案」,公告「莫拉克颱風受災之民眾全民健康保險醫療作業須知」,另於98年8月18日以健保醫字第0980091206號公告修正「莫拉克颱風受災之民眾全民健康保險醫療作業須知」,主要修正項目為增列災區民眾若為病情需要或相關原因,必須轉診後送到其他非本方案公告適用地區之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莫拉克颱風受災民眾之轉診單」等規定,請會員如遇到災區民眾致醫療院所就醫,請依據該醫療作業須知辦理。(9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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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4 | 點閱率: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