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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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第三級管制藥品「伯替唑他(Brotizolam)」改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並自99年4月2日生效。修正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使用、調劑、登錄、申報、管理等,均應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詳細公告內容請逕至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http://www.fda.gov.tw/)查詢。

(台灣醫界第53卷第5期)
2010/05/10 | 點閱率: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