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15年度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自6月1日起受理推薦,希藉由表揚在醫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的醫師,以期重塑醫師仁心仁術的美好專業形象,爭取社會大眾對醫師的認同與信賴,進而改善醫病關係,提升醫療品質。
收件日期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傳真、E-MAIL以收件日為準),請依當年度推薦表之格式填報,逾期恕不受理。
注意事項:
一、 依「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施行辦法」第三條第四項:
曾榮獲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厚生會醫療奉獻獎等任一獎項者,不得再參選本活動。
二、 依「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施行辦法」第六條:
推薦方式:縣市醫師公會(鼓勵各縣市醫師公會推薦基層醫師組候選人)、地區醫院及以上層級醫院、經內政部或縣市政府立案之醫療公協學會(需經該會理事會研議通過推薦候選人)、兩名以上本會理監事具名推薦,書明推薦理由及具體事實,並附相關證明。本會現任理監事、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得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