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單位: | 行政院衛生署 | ||||||||||||||||||||||||||||||||||||||||||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醫學會、台大醫院 | ||||||||||||||||||||||||||||||||||||||||||
合辦單位: |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
執行單位: | 財團法人國範文教基金會、各縣市醫師公會 | ||||||||||||||||||||||||||||||||||||||||||
主 持 人: | 【台北市】黃富源教授、李明濱教授 【台中市】周德陽院長、高大成理事長 【彰化縣】郭守仁院長、黃明和總裁、蔡明忠理事長 【高雄市】許勝雄院長、張清雲理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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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98年12月26日(星期六)13:30~15:30 | ||||||||||||||||||||||||||||||||||||||||||
地 點: | ※現 場: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室(台北市徐州路2號) 名額2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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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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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旨: | 本討論會擬經由臨床實務、實證醫學、倫理、法律等面向之探討,強化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疏解醫療爭議,建置優質、安全之醫療環境。 |
2.目 的: | 本次討論會以「定義醫療輔助行為:探討專科護理師之角色」為主題,特別是對「輔助醫療行為」的界定,邀請各方面經專家與談,期待在符合醫療法及護理法原則下,適當發揮護理師的功能,成功執行輔助醫療業務,而提升醫療品質。 |
3.緣 起: |
現今由於複雜的醫療給付系統、社會對醫療品質及醫學教育品質要求日高、加上醫師人力短缺,醫院雇用愈來愈多輔助醫療工作的醫療相關人員,以配合健保局要求的各項控制和條件,以及分攤醫療照護工作,這些醫療人員主要是資深護理師。但這卻衍生許多醫療法律上、臨床照護責任歸屬的問題,和對病人安全的關注。 2003年立通過針對護理法增修第七條。護理師經完成專科護理師訓練,並經中央主管機關甄審合格者,得請領專科護理師證書;非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不得使用護理師或護士名稱。護理人員因此提高了專業程度,較能獨立自主性處理/輔助醫療行為,也多了專科護理師的工作津貼。應該可以在臨床上擔任包括病患直接照顧者、判斷者、教育者、諮詢者、支持者、研究者、協調者、或行政者等的角色。 護理界有鑑於各醫院自行訓練的品質良莠不齊,而於於2007年成立專科護理師學會,開始進行認證,初期劃分為內科與外科,然而,專科護理師的工作範圍至今仍時有爭議,學會認定專科護理師名稱等同美國NP(nursing practitioner),對其工作性質連在美國各州也尚未達到一致,10 州 NPs 可以開業, 27州 NP要在醫院裡協同醫師工作(如同partner), 11州NP要在醫師監督之下執行工作,類似的職務有CNS(clinical nursing specialist)、及醫師助理(PA)等。其實,國人最在乎的是到底台灣需要專科護理師分擔的是什麼工作? 她/他們可被賦予的工作是些什麼?是否符合台灣法律所允許的範圍?當下專科護理師的能力可勝任否?其間最大的爭議點就是對「輔助醫療行為」的界定。 |
4.討論方式: | 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發表評論。本次主題由台灣醫學教育學會提供,期待在符合醫療法及護理法原則下,適當發揮護理師的功能,成功執行輔助醫療業務,以強化醫療安全、提升醫療品質之立場提供相關建言供醫界參考,如獲共識,將建請相關單位共同推動。 |
時 間 | 議 程 表 |
13:00~13:30 | 報 到 |
13:30~13:45 | 致歡迎詞:李明濱教授(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貴賓致詞 主 持 人 台北現場:黃富源教授(馬偕紀念醫院) 台 中 市:周德陽院長(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引 言 謝博生教授(台灣醫學教育學會理事長) 余玉眉教授(台灣護理教育評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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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14:10 | 第 一 場:由社會的需求看專科護理師的角色 主 講 者:翁文能副院長(林口長庚醫院) 專家講評:吳志雄院長(雙和醫院) |
14:10~14:25 | 第 二 場:專科護理師的經驗談 主 講 者:方楸淑護理師(奇美醫院) |
14:25~14:45 | 第 三 場:法與理對專科護理師的規範 主 講 者:周道君科長(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專家講評:鄧素文處長(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
14:45~15:05 | 第 四 場:台灣專科護理師制度 主 講 者:蔡秀鸞理事長(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
15:05~15:30 | 綜合討論(主持人及所有主講者) |
附註: |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
2.報名方式:www.tma.tw | |
※傳真報名:請傳真至02-27765016 下載報名表 | |
3.連絡方式:02-27527286分機171 王小姐、分機116藍小姐 | |
4.已申請中、西、牙醫師醫療品質繼續教育積分2.4分 | |
5.已申請護理人員專業品質繼續教育積分2.4分 | |
6.已申請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醫護專業課程1.8點、醫事相關法規0.6點 | |
7.報名參加台大醫院會場與郭綜合醫院會場之醫事人員,會議當天敬請攜帶「健保IC卡」以便辦理刷卡簽到及簽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