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暨品質研討系列《51》-101年度醫療案例學習討論會 如何避免可預防的藥害發生 |
指導單位: | 行政院衛生署 |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醫學會、台大醫院 |
合辦單位: |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執行單位: | 財團法人國範文教基金會、各縣市醫師公會 |
主 持 人: | 【台北市】黃富源教授、李明濱教授 【彰化縣】黃明和總裁、蔡明忠理事長 【台南市】郭宗正院長、王正坤理事長 【高雄市】賴文德院長、林正泰理事長 |
時 間: | 101年10月27日(星期六)13:30~15:30 |
地 點: | ※現 場:台大醫院第七講堂(台北市常德街1號)名額2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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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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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旨: | 本討論會擬經由制度法規、臨床實務、實證醫學、案例剖析等面向之探討,強化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疏解醫療爭議,建置優質、安全之醫療環境。 |
2.目 的: | 本次討論會以「如何避免可預防的藥害發生」為題,藉由藥害救濟法規及相關修正內容簡介,進而探討近年來常見用藥安全及所可能導致之各類型不良反應之審議案例實務,更進一步就法律觀點剖析現行藥害救濟制度。期望經由臨床醫療經驗分享討論,提供醫事人員於處方前、後之考量與監測參考,將事後的藥害救濟轉化為事前的藥害防制,期使醫療人員對於藥物不良反應之預防與風險管理有深層瞭解,以建立用藥安全為宗旨並提昇醫療品質及藥物安全監視完善。 |
3.緣 起: | 藥品的使用以治療疾病維護人類健康為目的。然而因藥品的特性、用藥者個別體質及病情之差異,以致在合理用藥之情況下發生無法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導致病患嚴重殘疾甚至死亡之事件時有所聞。台灣施行藥害救濟制度已將邁入第14年,期以「保護藥物使用者權益,俾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及時救濟」為宗旨。然臨床處方及疾病間之複雜關係與藥物不良反應型態之多元,常使專業人員面臨極大挑戰;自100年修正藥害救濟法後,有條件地納入符合現代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之藥品適應症外使用者於救濟範圍內,促使臨床專業人員更應詳加了解藥品使用原則及著手於預防可預期的藥害。故本次討論會將融入最新法規、實際藥害申請案例分析與臨床實務探討,提供藥物選擇與疾病控制間權衡得失之新思維,提升用藥安全以降低可能的藥害發生。 |
4.討論方式: | 本次主題之案例由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供,以案例分享及法規簡介為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發表評論,提供相關建言供醫界參考,如獲共識,將建請相關單位共同推動。 |
時 間 | 議 程 表 |
13:00~13:30 | 報 到 |
13:30~13:45 |
致歡迎詞: 貴賓致詞: 主 持 人 台北現場: 彰 化 縣: 台 南 市: 高 雄 市: |
13:45~14:00 | 第一場:藥害救濟法及相關修正介紹 主講者:遲蘭慧組長(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14:00~14:30 | 第二場:可避免的藥害~案例討論 主講者:林瑞宜醫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
14:30~15:00 | 第三場:從法律層面探討藥害救濟與法律爭議 主講者:邱惠美局長(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15:00~15:30 | 綜合討論(主持人及所有主講者) |
附註: | |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 |
2.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 ![]() ※傳真報名:下載報名表,請傳真至02-2776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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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連絡方式:02-27527286分機115王小姐、116高小姐 | |
4.申請西醫師醫療品質繼續教育積分2.4分 | |
5.申請護理人員專業品質繼續教育積分2.4分 | |
6.申請藥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2.4分 | |
7.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 |
8.報名參加台大醫院會場與郭綜合醫院會場之醫事人員,會議當天敬請攜帶「健保IC卡」以便辦理刷卡簽到及簽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