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暨品質研討系列《71》 從皮膚不良反應探討藥害的診斷及預防 |
指導單位: | 衛生福利部 |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醫學會、台大醫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執行單位: | 各縣市醫師公會 |
主 持 人: | 【台北市】黃富源教授、蘇清泉理事長 【台中市】周德陽院長、羅倫檭理事長 【彰化縣】黃明和總裁、張光廷理事 【台南市】郭宗正院長、王正坤理事長 【高雄市】賴文德院長、蘇榮茂理事長 【屏東縣】蔡宗昌院長、李昭仁理事長 |
時 間: | 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13:30~15:30 |
地 點: | ※現 場:台大醫院第七講堂(台北市常德街1號)名額2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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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
1.宗 旨: | 本討論會擬經由制度法規、臨床實務、實證醫學、案例剖析等面向之探討,強化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紓解醫療爭議,建置優質安全之醫療環境。 |
2.目 的: | 本次討論會以「從皮膚不良反應探討藥害的診斷及預防」為題,透過藥害救濟審議案例及全國藥品不良反應通報案件實例,凸顯皮膚不良反應為最常見的藥害徵兆,並分析各式皮膚症狀所指涉之臨床意義,更進一步探討早期診斷及預防之策略。期能藉由臨床醫療經驗分享討論,增進醫事人員對於藥物不良反應常見臨床表現型態之瞭解,有助於早期診斷與及時處置,可避免更嚴重藥害發生,提升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 |
3.緣 起: | 藥品的使用以治療疾病維護人類健康為目的。然而因藥品的特性、用藥者個別體質及病情之差異,以致在合理用藥之情況下仍可能發生無法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導致病患嚴重殘疾甚至死亡之事件時有所聞。台灣施行藥害救濟制度已邁入第15年,以「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及時救濟」為宗旨,期能保障用藥者權益並減少不必要之訴訟,然更積極之意義係藉由藥害救濟之經驗累積,尋求避免嚴重藥害發生之方法。歷年藥害救濟給付案件中,與「皮膚及皮下組織疾患」相關之藥害案件占最大多數,皮膚症狀之表現雖然多變,但仍屬於較易被早期觀察及發現的藥害徵兆,醫療人員對於皮膚症狀之警覺、判斷與處置,對於藥害病人的預後情形實具有指標性意義,亦能作為藥物選擇與提升處方安全之參考。故本次討論會除探討法規與台灣藥物不良反應通報情形外,更希望藉由藥害救濟案例分析,強化醫療人員對藥物引起各式皮膚不良反應型態之瞭解,達到避免嚴重藥害發生、提升用藥安全之目的。 |
4.討論方式: |
以案例分享及法規簡介為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發表評論。本次主題之案例由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供,藥害救濟基金會將藉由強化醫療安全、提升醫療品質之立場提供相關建言供醫界、主管機關參考,如獲共識,將建請相關單位共同推動。 |
時 間 | 議 程 表 | ||||||||||||||||
13:00~13:30 | 報 到 | ||||||||||||||||
13:3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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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14:00 | 第一場:藥害救濟法及相關修正介紹 主講者:陳文雯副執行長(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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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15 | 第二場:台灣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現況-以皮膚不良反應為例 主講者:柯韋名藥師(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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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5:00 | 第三場:從皮膚不良反應案例探討藥害的診斷及預防 主講:朱家瑜醫師(臺大醫院皮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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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30 | 綜合討論(主持人及所有主講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