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之檢驗條件(四)為「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附件),本項修正並自111年6月21日起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