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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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指揮中心函知有關111年4至6月份「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案件之核扣及申復作業


(一)本年4至6月為COVID-19本土疫情高峰時期,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政策提供確診者居家照護相關醫療協助服務,鑒於該段期間每日確診病例數快速增加,且相關服務措施內容因疫情持續滾動調整,醫師與藥師公會團體反映醫事機構資訊系統與申報作業配合不及,爰同意從寬認定本年4至6月份居家照護案件醫令自動化(REA)審查作業之核扣結果,調整部分檢核邏輯辦理補付,及規劃協助轉一般健保案件申報等機制。
(二)因應前揭本年4至6月份居家照護案件核扣費用調整作業,請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暫緩辦理尚未執行之案件核扣作業,並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暫緩辦理核扣案件申復事宜;俟前揭檢核邏輯調整等事項完成後,再行辦理核扣作業及據以重新計算申復案件之辦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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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 點閱率:1481